关键词 |
郑州交通指路标志牌,新洲交通指路标志牌,确山县交通指路标志牌,江岸交通指路标志牌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类型 |
交通指示牌 |
材质 |
铝合金 |
品牌 |
3M |
适用范围 |
道路交通 |
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l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500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渐变段起点处。ETC车道指示ETC车道指示计重收费加油站用于指示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设在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前300m处。表示单向3个收费车道时ETC车道指示标志。用于指示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设在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前300m处。表示左侧车道为ETC车道。设置于采用计重收费的收费站前适当位置。用于指示加油站的位置,设在通往加油站的入口附近。
标志上号码为示例。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l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500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渐变段起点处。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用以帮助驾驶员确认与前车的距离。当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相邻立交间距大于10km时,侧的柱式轮廓标上;也可附设在波形梁护栏等设施上。标志。设在平直路段适当位置处。车距确认(b)车距确认(c)车距确认(d)车距确认(e)用以帮助驾驶员确认与前车的距离。当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相邻立交间距大于10km时,在其间无其他指路标志的平直路段上可设置车距确认标志。设在a图后200m处。用以帮助驾驶员确认与前车的距离。标志作为确认基点设在b图标志后200m处。用以帮助驾驶员确认与前车的距离。设在c图标志后50m处。用以帮助驾驶员确认与前车的距离。设在c图标志后100m处。特殊天气建议速度特殊天气建议速度紧急电话位置指示用以提醒驾驶员在雨、雪、雾等特殊天气下。
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处。用以指示收听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广播的频率,可在适当地点设置,根据需要可重复设置。里程牌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里程、公路编号或名称。一般以单柱形式设置于高速公路两侧或中央分隔带内。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里程牌百米牌停车领卡车距确认(a)里程牌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里程、公路编号或名称。一般以单柱形式设置于高速公路两侧或中央分隔带内。百米牌为圆形,直径一般为10cm,绿底白字,百米数字字高5cm,公里数高1.8cm。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各里程牌之间,每隔100m设一块。百米牌可附设于两用以提示停车领卡,设在进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收费站入口一侧的适当位置。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左侧出口预告出口标志出口地点方向出口标志用于预告前方出口,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在多车道公路或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高时,宜采用出口地点方向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出口地点方向高速公路起点高速公路起点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起点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
地下通道入口附近。辅助标志指示其入口方向。辅助标志指示其入口方向。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残疾人设施观景台辅助标志指示其入口距离。辅助标志指示其入口距离。用以指示残疾人设施的位置。设在残疾人设施附近适当位置。设置在路侧可供驾驶员停车观景地带的两侧。观景台观景台观景台应急避难设施(场所)设置在路侧可供驾驶员停车观景地带的两侧。辅助标志表示距观景台距离。辅助标志表示距观景台距离。设置在应急避难场所、隧道等设施的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应急避难设施附近,指示应急避难设施的位置。应急避难设施(场所)休息区休息区休息区应急避难设施标志通常配合辅助标志设置。一般设置在路侧休息区的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