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上号码为示例。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l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500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渐变段起点处。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处。用以指示收听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广播的频率,可在适当地点设置,根据需要可重复设置。里程牌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里程、公路编号或名称。一般以单柱形式设置于高速公路两侧或中央分隔带内。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里程牌百米牌停车领卡车距确认(a)里程牌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里程、公路编号或名称。一般以单柱形式设置于高速公路两侧或中央分隔带内。百米牌为圆形,直径一般为10cm,绿底白字,百米数字字高5cm,公里数高1.8cm。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各里程牌之间,每隔100m设一块。百米牌可附设于两用以提示停车领卡,设在进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收费站入口一侧的适当位置。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左侧出口预告出口标志出口地点方向出口标志用于预告前方出口,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在多车道公路或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高时,宜采用出口地点方向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出口地点方向高速公路起点高速公路起点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起点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
提示道路使用者前方线形变化,注意谨慎驾驶。设于中央隔离设施端部、渠化设施的端部、桥头等。里程碑用于指示公路的里程,设于公路桩号递增方向的右侧,每隔1km设一块,正、反面均应标识道路编号及里程。里程牌百米桩公路界碑入口预告如路侧条件所限无法设置里程碑时,可设置里程牌。里程牌可采用单柱形式或附着在路侧护栏上。设在公路右侧里程碑之间,每100m设一个。百米桩为方柱体并根据需要在相应表面标识百米序号。设在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分界线上。公路界碑为方柱体,碑体为白色,正反两面标识“公路界”黑色文字。一般每隔200m--500m设置一块。用于指示进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入口,设在进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前的被交道路上适当位置。
当前公路编号,设在省道上交叉路口后30m--50m的位置。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指示当前公路编号,设在县道上交叉路口后30m--50m的位置。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指示当前公路编号,设在乡道上交叉路口后30m--50m的位置。辅助标志说明公路名称。街道名称路地点距离地名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指示当前街道名称,设在城市道路交叉口后临近交叉口的地方。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指示城市道路名称、地理方向、道路沿线门牌号码,设在城市道路街角处,一般设置在人行道边,标志板面与行车方向平行。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
四车道及以上公路交叉路口预告四车道及以上公路交叉路口预告大交通量的四车道以上公路交叉路口预告大交通量的四车道以上公路交叉路口预告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m--500m处。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m--500m处。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m--500m处。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