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天宝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20 10:43:45 [举报]
没有形成有效的指引系统。因此,在2009国标的修订过程中,着重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与发布方法进行规定,补充了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指路标志信息分级和选取原则,信息选取方法,明确了指路标志中箭头的含义和设置位置,明确了指路标志中距离的表示方法。指路标志的服务对象定位为对路线不熟悉的驾驶者,即既不是熟悉路线的当地驾驶员也不是对路线一无所知者。信息:指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道路,直辖市、省会、自治区等控制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重要的信息;二级信息:指省道、城市主干道路。县及县级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较重要的信息;三级信息:指县道、乡道、城市次干道路、支路,乡、镇、村,及其他本区域内的一般信息。
应设置单行路标志。单行路标志需要结合其他标志共同设置。设置位置: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设置在与单行道相交公路的两则,可以配合禁止左转、禁止右转标志一起使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道标志一般可以设置在信号灯附近。在T形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平行设置在单行路旁。指路标志的版面信息主要由公路编号(名称)、目的地名称、地理方位和距离等四大信息组成。路线编号(名称)信息具有导向意义,应选用并与控制性地点(即基准地区)配合使用。在1999的国标的使用过程中,公众对于指路标志提出的意见较多。主要是因为指路标志不能成功的指引公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不够科学、信息发布不够合理。
⑴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交通;
⑵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
⑶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
⑷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
⑸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区景点方向、距离;
⑹道路作业区标志:告知道路作业区通行;
⑺告示标志:告知路外设施、安全行驶信息和其它信息;
8)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制作标的反光膜有很多颜色,标志的颜色是标志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和标志的形状一起构成给道路使用者的感知。
⑴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
⑵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
⑼荧光黄绿色:表示警告,GB5768.1-2009增加了荧光黄色、荧光黄绿色和荧光橙色。荧光反光膜有一种特的耐候性荧光因子。
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置,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情况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置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情况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置作用的发挥。如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但是,国家标准GB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标志上号码为示例。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l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500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渐变段起点处。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左侧出口预告出口标志出口地点方向出口标志用于预告前方出口,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在多车道公路或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高时,宜采用出口地点方向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出口地点方向高速公路起点高速公路起点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起点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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