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天宝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02 07:01:29 [举报]
没有形成有效的指引系统。因此,在2009国标的修订过程中,着重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与发布方法进行规定,补充了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指路标志信息分级和选取原则,信息选取方法,明确了指路标志中箭头的含义和设置位置,明确了指路标志中距离的表示方法。指路标志的服务对象定位为对路线不熟悉的驾驶者,即既不是熟悉路线的当地驾驶员也不是对路线一无所知者。信息:指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道路,直辖市、省会、自治区等控制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重要的信息;二级信息:指省道、城市主干道路。县及县级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较重要的信息;三级信息:指县道、乡道、城市次干道路、支路,乡、镇、村,及其他本区域内的一般信息。
八角形60-80CM。在选择交通标志设置地点时,应交通标志的信息有足够的可辨性,可识别性和易读性,以便顺利完整地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在交通标志设置时,应尽可能达到高度醒目。纵向位置设置:警告标志、禁令指示标志。纵向标志设置的间隔距离不能太密,标志间不能相互遮挡。标志的小间隔距离应不影响第二个标志的视认距离。一般情况下,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80km/h的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60m,其它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30m。横向位置设置: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应设在公路行进方向盘的右侧或车行道上方;
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置,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情况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置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情况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置作用的发挥。如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但是,国家标准GB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其中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遵守标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其他标志仅提供信息,为非遵守标志,不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警告标志:增设了急弯路、反向弯路、连续弯路、陡坡、窄路、路面不平、建议速度等组合标志;注重人文关怀,对一些重要交通标志增加图形和橙色、荧光;新增了注意残疾人、注意、路面高突、路面低洼、隧道开车灯、注意潮汐车道、注意保持车距、注意分离式道路、注意合流、避险车道、注意路面结冰、注意前方车辆排队等标志。禁令标志:一是对车辆禁行路段,提前增添了预告或绕行标志;
指路标志是交通标志中主要标志的一种,用以指示市镇村的境界、目的地的方向和距离、高速公路出入口、地点所在等。指路标志用以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语言作用。 2、指挥控制交通,保障交通安全。 3、指路导向,提高行车效率。 4、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标签:安徽交通指路标志牌,高速交通指路标志牌,省道交通指路标志牌,交通指路标志牌厂家